面对一个蓬勃发展前途无限的移动商务市场,飞通深知合作伙伴的重要性和市场规范的必要性,从2005年以来,作为国内领先的移动商务服务提供商,飞通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渠道服务体系,以寻求与合作伙伴更好地向前发展。
渠道分类
城市运营中心要求:
在所辖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法人机构,具有销售飞通产品人员5人以上,享有飞通产品的销售权,获得飞通提供的各项支持,完成营销中心下达的任务指标,不得销售与飞通具有同类竞争的产品。
授权代理商要求:
在所辖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法人机构或者个人,享有飞通产品销售权。与飞通签订代理协议后即可开通代理商平台,根据代理商意愿,结合业务情况可提交申请,升级为我司城市运营中心。
渠道体系
依托渠道,和渠道共荣共赢
继续坚持高覆盖、低密度的渠道发展策略,谨慎发展,用心扶持。一贯秉承区域化分销体系,承诺“零直销”,力求渠道体系的扁平化,向下最多只发展到二级代理。
把渠道当成“客户”,构建一个和谐的非线性渠道体系:飞通公司、城市运营中心、授权代理商、其他的增值伙伴共同围绕在终端用户周边,为客户提供服务。